湖南某,能记前生三世。一世为令尹,闱场入帘。有名士兴于唐被黜落,愤懑而卒,至阴司执卷讼之,此状一投,其同病死者以千万计,推兴为首,聚散成群。某被摄去,相与对质。阎王便问:“某既衡文,何得黜佳士而进凡庸?”某辨言:“上有总裁,某不过奉行之耳。”阎罗即发一签,往拘主司。久之,勾至。阎罗即述某言。主司曰:“某不过总其大成;虽有佳章,而房官不荐,吾何由而见之也?”阎罗曰:“此不得相诿,其失职均也,例合笞。”方将施刑,兴不满志,戛然大号;两墀诸鬼,万声鸣和。阎罗问故,兴抗言曰:“笞罪太轻,是必掘其双睛,以为不识文之报。”阎罗不肯,众呼益厉。阎罗曰:“彼非不欲得佳文,特其所见鄙耳。”众又请剖其心。阎罗不得已,使人褫去袍服,以白刃翻胸,两人沥血鸣嘶。众始大快,皆曰:“吾辈抑郁泉下,未有能一伸此气者;今得兴先生,怨气都消矣?”哄然遂散。某受剖已,押投陕西为庶人子。年二十余,值土寇大作,陷入贼中。有兵巡道往平贼,俘掳甚众,某亦在中。心犹自揣非贼,冀可辨释。及见堂上官,亦年二十余,细视,乃兴生也。惊曰:“吾合尽矣!”既而俘者尽释,惟某后至,不容置辨,竟斩之。某至阴司投状讼兴。阎罗不即拘,待其禄尽。迟之三十年,兴始至,面质之。兴以草管人命,罚作畜。稽某所为,曾挞其父母,其罪维均。某恐来生再报,请为大畜。阎罗判为大犬,兴为小犬。
某生于北顺天府市肆中。一日,卧街头,有客自南中来,携金毛犬,大如狸。某视之,兴也。心易其小,?之。小犬咬其喉下,系缀如铃;大犬摆扑嗥窜。市人解之不得,俄顷俱毙。并至冥司,互有争论。阎罗曰:“冤冤相报,何时可已?今为若解之。”乃判兴来世为某婿。某生庆云,二十八举于乡。生一女,娴静娟好,世族争委禽焉。某皆弗许。偶过临郡,值学使发落诸生,其第一卷李姓――实兴也。遂挽至旅舍,优厚之。问其家,适无偶,遂订姻好。人皆谓某怜才,而不知有夙因也。既而娶女去,相得甚欢。然婿恃才辄侮翁,恒隔岁不一至其门。翁亦耐之。后婿中岁淹蹇,苦不得售,翁为百计营谋,始得志于名场。由此和好如父子焉。
异史氏曰:“一被黜而三世不解,怨毒之甚至此哉!阎罗之调停固善;然墀下千万众,如此纷纷,勿亦天下之爱婿,皆冥中之悲鸣号动者耶?”
译文
湖南省的某人,能记忆前生三世的事情。
头一世他作知县,做乡试的同考官。在负责阅卷工作的时候,一位叫兴于唐的名士被他除名落榜。兴于唐含着悲愤死去了,来到阴曹地府,拿着他的试卷诉讼某人。诉讼一经投递,便引起数千名因同病而死的冤鬼们的共鸣,他们共同推举兴于唐作他们的首领,时聚时散,结队成群,齐声喊冤。阴司便把某人拘去与兴于唐等人对质。阎王问:“你既然负责试卷的评审工作,为什么要贬黜优秀人才,而选取那些平庸之辈?”某人辩解说:“我上面有负责裁决的主考官,我只不过是执行他的意图罢了。”阎王立即发出一支签令,去揖捕主考官。过了好久,主考官被抓到。阎王向他转述了某人的辩词。主考官却说:“我不过总其大成而已;下面虽有好文章,但分管的房考官不推荐,我又怎么能看得见呢?”阎王判决说:“这件事你们不能互相推诿,失职的责任各有一半,按照律例应受鞭笞之刑。”差役们刚要对他俩施刑的时候,兴于唐因嫌刑罚太轻,很不满意,便突然大声喊叫,台阶两边的群鬼一齐呼应。阎王问他们为什么喊叫,兴于唐高声抗拒说:“笞刑太轻,必须挖去他们的双眼,作为对他们不辨文章优劣的报应。”阎王认为他们的要求太过分,不肯答应,可是群鬼的呼声越来越高。阎王解释说:“他们并不是不想选到好文章,只是因为他们见解太浅陋。”众鬼便要求挖出他们的心肝。阎王不得已,只好答应他们。让行刑的人剥去他们的袍服,用雪亮的刀子,剖开他们的胸膛,俩人鲜血淋漓,不住地叫喊。众鬼们齐声称快,都说:“我们这一帮人在九泉之下受屈,从来没有人给我们出这口恶气;今天幸亏有兴先生,我们的冤枉终于昭雪了。”于是群鬼便一哄而散。
某人受了剖刑之后,被押送到陕西一个平民家里投生。当他二十多岁的时候,正值地方上土匪作乱,不幸陷落在贼寇之中。官府派兵巡道前来围剿,抓捕了很多俘虏,某人也在其中。他自己在心中揣磨:我又不是贼寇,提审的时候总可以辩解清楚。当他被押到大堂上一看,坐在上面审案的县官,也是二十多岁。再仔细打量,正是前世的冤家兴于唐。便吃了一惊,心里说;“这一下,我可要完了。”果然,被俘的人员全部获释,只有某人留在最后发落。结果是不容置辩,竟然被斩首示众。某人死后,来到阴曹地府,向阎王投状诉讼兴于唐。但是阎王并不立即下令拘捕,等着他享尽了俸禄的运数。一直推迟了三十年,兴于唐才被揖捕归案,与某人当面对质。兴于唐以随意杀人的罪名被罚作畜牲,又经查证某人曾经鞭打过兴于唐的父母,二人判的罪应该均等。某人恐怕兴于唐来生再进行报复,自己请求转生为大狗,而兴于唐则判生为小狗。
某人转生为大狗以后,经常在顺天府的街市上觅食。有一天,大狗正在街上趴着,有位从南方来的客商,携带一只金毛色的小狗从这里经过,形体跟一只小猫差不多。大狗审视了一下这只小狗,认出来这原来是兴于唐变的。大狗认为对方体态那么小,容易对付,蹿过去就咬。那小狗毫不示弱,一下子就咬住了大狗的喉管,像铃铛一样缀在大狗的脖子上;急得大狗摇头摆尾,又窜又叫。街亡的人无论如何,也不能把他们分开,顷刻之间,两条狗同时丧命。两狗死后,一齐来到阴司衙门找阎王评理。他们各持一端,争论不休。阎王说:“你们两个这样以冤报冤,何时算完?今天我要为你们加以排解。”于是就判兴于唐来世做某人的门婿。某人转生到山东庆云县,二十八岁乡试中举,所生一女娴雅安静,品貌端庄。当地的世宦贵族都争着送聘礼来求婚,都被某人一一拒绝。后来,偶而路过临郡,正遇上学使大人为参加官考的生员评定等级,其中考中第一名的李生――正是兴于唐转生。于是某人便邀请他到自己住的旅舍相聚,对他的款待也非常优厚。又向他打听家中的情况,正好他还没有配偶,于是就将自己的女儿许配李生为婚。别人都认为这是因为某人爱惜人才,而却不知他们之间有前世的因缘。不久,李生娶了某人的女儿,夫妻生活恩爱美满。然而这个女婿持才自傲,常常侮辱岳父,有时一年到头也不登岳父的家门。岳父却非常耐心地等待。后来女婿中年困顿,屡次考试都遭到失败,岳父多方替他钻营谋划,终于使李生在名利场中得胜。由此,翁婿之间前嫌尽释,感情融洽,如同父子一般。
异史氏说:“因为一次被黜,仇恨三世不能化解,怨毒之深到了如此的程度!阎罗的调解虽然很恰当;然而阶下有这种冤情的人千千万万,如此众多,莫非天下考官的爱婿,都是阴曹地府里那些因被黜而悲呜呼号的冤鬼吗?